一棵大树
本周我们学习了朱永新教授的一篇小文章《把教育常识变成社会共识》,或许很多人会认为这篇文章通读下来之后没有给自己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我倒觉得,如果我们能够记住这样一句话“把教育常识变成社会共识”就已经足够了!
前几天参加了一个幼儿园的省级示范园复验工作,当然我们是被检方,也就是接受检查的单位。
或许很多人并不了解省级示范园的验收流程,简单来说是很复杂的。前后持续时间长不说,幼儿园还需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一项一项的认真准备,还要接受一轮一轮的预审、初验、复验等环节。
但最重要的一项,我觉得是至关重要的,是标准对学前教育儿童的关注、关心、关怀和研究。学校存在的一切必要都是围绕孩子的发展要求、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开展的,这是我对专家检查反馈发言之后更加清晰的意识到的。而这些实际上就是“教育常规”,就是包含我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要达成的社会共识。
很有意思的是,还是这样一群专家,却对“一棵大树”较起了真!
按照省定标准,省级示范园规定幼儿园内必须有“一棵大树”,要让孩子看得到成长。还有绿地种植等的要求,我想这应该是园所环境所要求的吧。
很不幸的是,我们这所幼儿园因为各种历史原因,园内没有“一棵大树”,而且也不具备栽种“一棵大树”的条件,所以就成了专家甚至是带队领导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硬杠杠。
当时,我是站在幼儿园的二楼。茫然四顾,幼儿园周边大树林立,学校门口大树林立,道路两边大树林立!
我在想,幼儿园地处农村街道,孩子会不会因为幼儿园没有“一棵大树”而对大树有了陌生感,会不会因为幼儿园没有一棵大树而不知道什么叫“一棵大树”?
如果我们不尊重幼儿园的历史环境和不考虑幼儿的切身经历,而非要人为的让幼儿去经历所谓的“一棵大树”的体验,这叫不叫不懂教育常识?
甚至我想,如果一味地去纠结于“一棵大树”这些外在的东西,而忽视了内在的真正的争创精神和动力,那么这些所谓的“示范”不创、不争、不要又如何!
无独有偶,本学期复学后各个学校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工作,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开展5天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
确实,“5+2”课后延时服务政策一经实施,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叫好声一片。但是随着秋冬季的来临,白天时间变短,这个“2”实施的条件是否还具备,我觉得要打一个问号。
按照现在的下午上课时间,学校普遍2:00预备,3:40放学,打扫卫生之后,4:00开始课后延时。按照每天2小时的延时服务,学生需要到晚上的18:00才能走出校门。
这样就会造成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秋冬季天黑得早,造成家长接送交通安全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没有路灯,道路交通状况又不好,更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二是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问题。进入十月份之后,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下午下班时间都调整到了5:30下班,甚至更早。家长下班之后还要就着夜色、就着寒冷在学校门口等上二三十分钟,家长的满意度会如何。我不做假设,但如果换做是我,我肯定会有一些不满意。况且,很多家庭都是爷爷奶奶在接孩子,我们是否应该体谅?
三是农村教师出行安全问题。按我的了解,现在农村孩子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几乎占到100%,大部分都达到了90%以上。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教师都要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但是现在农村教师的构成是来自五湖四海,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在城区居住。课后延时时间的延后、学校的偏僻、道路的破败、交通的不便给很大一部分教师带来了新的焦虑和压力。短时间尚能克服,长时间呢?
我们课后延时的初衷是满足家长需求,方便群众,结果现在群众不方便了,教师群体也出现了困扰,那么我们是应该坚守群众底线还是“+2”底线?
究此种种,秋冬季的“+2”我觉得更应该灵活掌握,可以在“+1”或者在“+2”之间寻求到各方都能接受的一个时间段,这就是常识。
但如何把这种“常识”变成社会共识,我大声疾呼,而又耐心等待!但真心的不期望“一棵大树”成了拦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