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胜于“鱼”
二七一幼李婷婷
我们常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来强调学习方法胜于一时的利益。好比当某个教育问题已成为了常态化的存在,那么是应该让孩子知道可以解决的办法,还是直接替他消除阻碍呢?尤其是在孩子比较多的一个班集体中,如果每次都要凭借老师的帮助才能求得心理平衡,那老师无疑是要分身乏术了。
对于怎么处理小孩子之间的矛盾,其实还真是一门学问。处理好了是“教材”,处理不好就是阴影了。那如果班里有小朋友发生不愉快了,我们是不是要使出“毕生所学”着急去帮他们判断对错呢?结果可能会发现,就在你三下五除二地以为搞定了,两个小朋友也和好了的时候,指不定接下来还是会重蹈覆辙。
最鲜明的案例就是动手打人事件。原本要好的玩伴为什么会大打出手呢?要么是因为一者受了委屈,要么就是一者蛮横无理。不管是因为哪种情况,都不可否认的是:在问题出现的时候,很多孩子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动手。抛开对错不说,单是这一行为来分析,孩子们为什么偏向于用武力解决问题呢?举一反三,当我们成人发生小摩擦时,又是怎么解决的呢?破口大骂?拳脚相向?冷战绝交?如果仔细想来,他们语言的匮乏不足以支撑他们唇枪舌战,简单纯粹的情感逻辑也不足以让他们逆来顺受,所以当情绪来袭,打人就成了他们最有力的武器。而真正的导火索,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别的选择。
如此便可推论得出,当打人事件发生后,我们应该思索的是除了这个解决方式,还有她们可以接受的其它办法吗?思政教育?固然是要有的,可不得不承认的是,紧急关头,思想自律毕竟是需要靠逐渐内化而激发的东西。就像我们借助共情法告诉孩子:“打人是不对的,如果别人打你你会不会疼呢?你愿意和打你的人做朋友吗?”或许是有用的,可对于当事人来说,当事情发酵到一定程度,哪怕是朋友也瞬间翻脸无情。我们要做的是什么呢?告诉孩子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这是最近我班孩子引以模仿的句式。而起因就是因为在目睹了两个人因为玩闹而激发矛盾,俩人都要去动手时,我没有多余的说教,就告诉了他这么处理的一句话。《非暴力沟通》一书中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告诉对方你内心的感觉,是自我表达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当你为孩子提供了一个既符合他们需求又能达到沟通的方法,那就会是行之有效的。正面引导孩子可以怎么做,或许要远比单一的言语说教更能深入童心,潜移默化地建构和优化他们自身的知识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