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一线教师教育科研选题的原则
丁永生
一线教师进行教育科研的第一步就是选题。选题是做好科研工作、撰写好科研论文的基础性工作。在实际的选题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出现选题过大、选择过时、选题过谬、选题过于理想化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在实际的选题中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价值性原则。选题的价值性原则,就是指教育问题所选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必须要有不以研究者主观意志和条件为转移的并有一定评定标准的理论学术价值或实践应用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普遍(或典型)意义。问题的解决要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能够推动教育科学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完善。当然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更倾向它的实践应用价值。
科学性原则。选题的科学性原则,就是指所选定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必须符合教育科学理论及经科学实践反复证实过的教育规律,必须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根据。从教育实践中直接选定的研究课题,就必须具有丰富、可靠的事实依据和很强的针对性。一要尽可能现在具有普遍性的课题,这样少受个别的、特殊的和偶然的教育现象的影响,更容易透过现象揭示教育科研的本质规律。二要选择具体的、明确的课题,界限要清,范围宜小。
创新性原则。选题的创新性原则,就是指选择的课题应具有新意,有独创性和突破性。选择前人没有研究过或研究极少的课题自然是创新,但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未必不可以做出创新。选题的创造性不在于问题本身是否古老,也不在于前人在这个问题上做了多少重复性的研究工作,重要的是研究者本身是否把握了课堂的本质内容,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如何做出创造性的突破。例如, “怎样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能力?” “家长的期望对孩子的成才有何影响?”这些问题都被研究过,可以找到很多的答案,但至今还没有形成定论,而且随着社会、教育的发展,问题解决的办法会有所不同,因此,仍是新的,值得研究的课题。
可行性原则。选题的可行性原则,就是指选择课题时要充分考虑课题的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要注意量力而行。提出的教育问题应符合研究者的主客观条件,应有开展研究的可能性。例如, “全省义务教育的质量现状如何? ”“如何有效地让学生参与学习活动?”这些问题就牵涉到可行性。前一个问题仅凭一个教师或一所学校难以获得全面的资料,而由省科研组织机构来实施则是可行的。后一个问题是有关课堂内的活动,资料的收集对一般教师来说并不困难,是可行的,但对专业研究人员则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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