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讲书的方式读懂一本书
——读《读懂一本书:樊登读书法》有感
读这本书时,看了美国的作家莫提默·艾德勒,查尔斯·范多伦写的《如何读懂一本书》理论性的讲解之后,想看看樊登是怎么读懂一本书。本来以为读懂一本书虽然每个人有自己的方法,但是理论基础应该是相似的,但打开这本书还是让我眼前一亮,樊登的立足点不同,不是从理论的方面,而是从读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阅读方法。核心就是以讲书的方法去读懂一本书。
会读书,更要会讲书。
你有没有一种感觉,一本书读完和读完之后要把这本书讲出来,这是两个概念,前者相对而言会更轻松一点。读完一本书是比较容易的,你可以好读书,不求甚解似的,一目十行,观其大略的读;也可以因为喜欢这本书,咬文嚼字,熟读深思式的读。可是这些都只是读,自己到底从中学到了什么,掌握了多少,只有自己心里清楚。
在樊登看来讲书是最高效的沉浸式学习方法,阅读是反脆弱的最佳方式。你以讲书的目的读书你会发现书中的逻辑,有更多的角度。会明白作者的核心观点是什么,如何来证明自己的核心观点,举了什么样的例子,用了什么样的手法,怎样打动读者对你的启发收效是什么。用这种方式去读书,你会更容易抓住书中的核心,并且能更高效的读懂一本书。
理解力的池子有多大,就能够读懂多难的书。
一个人的理解力有多高,你对自己的训练有多刻苦,你对自己的期望有多高,你对自己的要求有多大,那么你就能达到相应的高度。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给自己有一个目标,一年要读多少本书,一周读多少本书。这些书你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怎样更好的讲出来,怎样能够让别人理解。读出与众不同之处,读出自己的感受。学会对知识进行反刍,把书变成自己的,把知识装进自己的脑袋里。
读懂一本书,你要学会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学会把书读厚再读薄,学会跳跃式的抓住核心,抓住关键的读,关注书中的逻辑,关注书中的价值,学会用一句话概括书中的精华部分。拿最近毒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说。我们要抓住核心,费孝通先生通过大量的研究抓住中国社会制度的根源就是乡土性,土地是基础。有这样的基础才有了那样的差序格局,才有了相应的礼仪,秩序秩序,而这些差序格局,礼仪,秩序,又与血缘地缘家庭有关在这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长老统治,无讼的社会和男女有别的社会关系。抓住这样的核心,你就可以明白,不管这14篇,从什么的角度去写,但都是围绕着一个核心一个主体去进行,并由此阐发开来。这样你也就能很好的读懂这本书,不被它的学术性和很多小的概念干扰,影响你对文本的理解。
以讲书的方式去阅读,就是对书的一种再创造,提升。
我们如果只是阅读完一本书,收获的只是作者的观点或者精神上的享受。这也是一种收获,但如果以讲书的方式去阅读,你对书是高屋建瓴居高临下的毒,是提纲挈领的毒,你读出的不仅是作者的观点,更是自己的收获,自己的体验,对书本的一种再创造。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个人中间从中获得的体验是不一样的,你能够把这个体验讲出来,那么这本书就变成属于你的观点属于你的收获。就如曹雪芹的《红楼梦》,从红楼梦成书到如今,每年研究《红楼梦》的人有很多。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体验,就有自己不同的体悟。胡适的《红楼梦》,王蒙的,蒋勋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都是自己的《红楼梦》,有自己的观点,自己的见解,自己的风格,自己的收获。
既然你选择了阅读这一本书,那么这一本书和你就是一种缘分,一次遇见。你可以抱着讲书的目的,结合自己的体验用自己的方式去阅读,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让这本书在你的讲述中焕发新的光彩。
读完这本书,其实樊登也交给了一些常规的读懂一本书的方法,抓住书中的主要内容,提纲切领画思维导图,关注书中的逻辑,关注书中的方式,关注书中作者生动的有趣的例子,集中注意力,一口气读完。读完之后要进行反思,对知识进行重温,真正的把书变成自己的。这些方法不是什么新的,但是他从一开始提出来的,用讲书的目的去读懂一本书,这个思路是非常新颖的。
换种方式去读书,用更高的要求去读懂一本书,不是把自己变成知识的收纳者,而是变成知识的传播者,知识的创造者,知识的提炼者,知识的创新者。这样的方式去读书,你不会成为有脚书橱,而是成为有智慧,有学识,有能力有修养的人。阅读可以成就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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