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和思考:为什么这个学生不能像那个好学生一样遵守纪律呢?为什么这个学生写字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认真呢?为什么别人能观察到的地方他就看不出来呢?为什么他走路总是抬不起胳膊呢……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几乎每天都有,我想有经验的老师看到这些问题会淡然一笑吧,因为这些“问题”似乎再平常不过了,但也正是这些“问题”让我在烦恼与思考中纠结着,究竟是为什么?怎样才能把这些烦恼一一解决了呢?直到这个假期才拿出时间来读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真后悔没有早点翻开这本教育教学“秘籍”。开篇第一条便让我有如获至宝的感觉,“请记住:没有也不可能有抽象的学生”。读完这条建议,心中突然茅塞顿开,似乎对之前的种种“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文中提到“为什么早在一年级就会出现一些落伍的、考不及格的学生,而到二三年级有时候还会遇到落伍的无可救药的,因而教师干脆对他放弃不管的学生呢?这是因为在学校生活的主要的领域——脑力劳动的领域里,对儿童缺乏个别对待的态度的缘故。”说到这里,脑中出现一个问号,我们真的“认识”自己的学生了吗 ?曾经以为知道学生的姓名、知道学生的家庭,大概了解他们的家庭成员情况,并且随着学习生活逐渐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这样就算是认识了学生,其实这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的自身素质条件,智力条件以及学习生活的能力,比知道他的姓名更加重要,而且这些也是所有“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在平时的工作中,所有教师都希望自己的学生非常优秀,总是要求所有的学生都达到同样的水平,我们忽略了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在理论上,我们会承认学生之间的水平是参差不齐的,但是往往到了真正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又会把这重要的一点忽视了,这就导致我们常常犯这样的错误,对学习能力或者自控能力较差的学生,我们也提出了和比较优秀的学生同等的要求,这样做的接结果,毫无疑问,对能力较差的孩子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所以,当学生不是出于故意的犯错,而是属于自身能力的问题,这时候,我会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允许他犯错呢?只要他比以前有进步了,哪怕进步的不是特别明显,这看似小小的进步或许对他来说已经非常了努力了。现在认识到这一点,我也开始有意识的对不同的孩子说不同的话提不同的要求了,我想,这样对某些学生来说,在心理上会减轻一定的负担,会变得更积极更正面。
在承认这个理论事实的基础上,我们更应该调整好心态,在教学上,“教师要善于确定:每一个学生在此刻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如何使他的智力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是教育技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通过怎样的途径,要经历什么样的阻碍和困难,才能引导儿童接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水平,以及怎样才能在每一个学生的脑力劳动中具体的实现教学大纲的要求。”更应该思考如何让学生的脑力劳动得到充分的发挥,让学生在思考的过程中享受到成功的乐趣,根据每个学生或者每个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的教学设计,达到最大限度的脑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