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倍”不能作单位名称
今天在批改学生的线上作业时,发现这样一个问题:
四年级捐书120本,五年级比四年级多捐60本,五年级捐书的本书是四年级的几倍?
有少部分学生给出的答案是这样的:
120+60=180(本) 180÷120=1.5(倍)
答:五年级捐书的本书是四年级的1.5倍。
已经快毕业了,但是有些孩子还是在求几倍的时候,将“倍”作为单位写了上去。显然这样写是错误的。可是孩子们平时都说习惯了:写答语的时候可以写“五年级捐书的本书是四年级的1.5倍”,为什么就不能作为单位带上去呢?
为什么呢?如果告诉学生这是规定,那就太没有说服力了。要让学生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要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明白“倍”为什么不能作单位。
查了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单位”的意思之一是,对事物进行计量的标准量的名称。如米、千克、秒分别是长度、质量、时间的计量单位。这比较符合在数学上对“单位”的理解。那“倍”是什么的计量单位呢?面积的计量单位有平方千米,平方米,平方分米等;体积的计量单位有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等;人民币的计量单位是元。显然,“倍”不是任何事物的计量单位。
又查了查“倍”的意思。与数学相关的意思是,用在数词后,表示增加的是跟原数相同的数,某数的几倍就是某数乘几。
简单的说,倍表示两个量之间的倍数关系。比如,小明有10元钱,小丽有5元钱,小明的钱数是小丽的几倍?
10元÷5元=2,“元”这个单位就约掉了。
我们平时写的算式是10÷5=2。
所以,求一个量是一个量的几倍时,在写算式时不能带单位,因为“倍”不是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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