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学习
市教科所副所长王旸领学《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员入校(园)行为规范》
《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员入校(园)行为规范》
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市教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五敏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研究员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科研氛围,市教科所研究制定了《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员入校(园)行为规范》(下简称《行为规范》),为郑州市教科研发展保驾护航。4月27日上午市教科所召开全体会议,集中学习《行为规范》,副所长王旸领学。
《行为规范》共十条,主要包括:坚定政治方向;传播优秀文化;严格执行教育研究员入校(园)工作预排审批、报备制度;严格规范入校(园)工作内容及行为;严格坚持言行雅正;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坚守廉洁自律;秉持公平诚信;强化身份意识;强化责任意识。
王旸向市教科所内教育研究员详细解读了每条规范的具体内涵,并重点强调三点,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要充分认识教育研究员职业的神圣使命;三是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做教师的榜样。
市教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五敏讲话中强调,《行为规范》的制定是师德师风建设的应有之义,是能力作风建设年的必要环节,是建设风清气正的教科研环境的现实需要,每位教育研究员必须高度重视,秉持严谨治学的态度、保持刻苦学习和勇于进取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坚守职业底线,为建设更加纯洁、更加风清气正的教科研队伍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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