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2020年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发布

2020-01-09 16:51:09 

昆山市2020年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发布


8日,《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昆山市2020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细则》正式对外发布,明确今年我市积分入学网上申请和窗口初审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


我市2020年积分入学对象是我市新市民子女,具体认定标准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1)2020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对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佐证材料改为“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市积分办工作人员 索景丽:职业资格证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系统查验为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江苏人才信息港证书查询系统查验为准。


与往年相同,今年我市积分入学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新市民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学生、家长相关信息。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


据悉,我市2020年积分入学网上申请和窗口初审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5月31日前,各部门完成积分对象的计分;7月10日前公布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7月19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7月27日前公布各学段准入名单。需要提醒的是,6月1日至6月20日17时为申请人查分阶段,其间申请人可登录昆山市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对个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积分入学管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要求。


市积分办工作人员 索景丽:7月20日到22日是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达到区镇准入线但没有达到填报学校准入线的家长,才可以用于二次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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