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疾控中心发布
疫情风险提示
详情如下

2021年10月27日,银川市在对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例行核酸检测时检出2例阳性人员(夫妻关系),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刘某奎,男,80岁,现住兴庆区上海新村,系区外输入续发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接者。
10月16日,12:00 从家中与老伴支某某(确诊病例)、孙子刘某某(确诊病例)3人乘坐私家车至金凤区亲水大街新百CCpark E座三楼亲水宴会中心参加婚宴,14:30回到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7日、19日,兴庆区上海新村。
10月18日,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10月20日,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确诊病例2:支某某,女,74岁,现住兴庆区上海新村,系区外输入续发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接者。其活动轨迹和刘某奎(确诊病例)相同。

内蒙古额济纳旗公布32例确诊病例轨迹,为额济纳旗第79至第110例确诊病例。现将活动轨迹报告如下:
1.确诊病例79:张某某,女,71岁,退休人员。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花园小区。
10月14日—10月16日,额济纳旗人民医院。
10月17日,呼布镇胡杨花园小区。
10月18日,金丰园粮油店。
2.确诊病例80:何某,男,29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救护车司机,现住址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10月17日,额济纳旗李宁专卖店、丽玲商店、贝诺蒂蛋糕店。
10月18日,往返于居住地和工作单位。
10月19日,万海超市。
10月20日,百姓乐超市。
10月21日,参加核酸采样和送样工作。
10月22日,万海超市。
10月23日—10月24日,参加核酸采样和送样工作。
10月25日,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3.确诊病例81:郭某某,男,25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医生,现住址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10月23日—10月24日,基本往返于居住地、单位和核酸采样点。
4.确诊病例82:吴某,女,24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护士。现住址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10月18日—10月24日,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百姓乐超市。
5.确诊病例83:赵某某,男,58岁,额济纳旗策克口岸张伟综合商店店主,现住址额济纳旗策克口岸张伟综合商店内。
10月14日—10月21日,额济纳旗策克口岸张伟综合商店。
10月22日—10月24日,刘生饭店。
6.确诊病例84:王某,女,23岁,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蒙医医院护士,现住址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10月17日,策克口岸安德泰小区。
10月18日—10月24日,基本往返于居住地、工作单位和核酸采样点。
7.确诊病例85:王某某,女,51岁,绿化工人,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学府花园。
10月19日,惠源果蔬菜店。
10月20日—10月25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8.确诊病例86:杨某某,男,71岁,打零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移民村。
10月18日—10月25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9.确诊病例87:严某某,女,58岁,绿化工人,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南梁平房。
10月19日—10月24日,除采集核酸样外,其他时间居家。
10.确诊病例88:蔡某某,女,77岁,家庭妇女,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10月13日—10月15日,刘尚辉诊所、杨老大拉面馆。
11.确诊病例89:范某某,男,9岁,额济纳旗小学四年级学生,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天赋佳苑。
10月16日,除采集核酸样外,其他时间居家。
12.确诊病例90:高某某,女,51岁,退休职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天赋佳苑小区。系确诊病例22范某某之妻。
10月15日,老百姓大药店(额旗第五分店)。
10月16日,德克士餐厅。
10月17日、10月18日,鑫源蔬菜水果店。
10月19日,蕊蕊超市、喜利佳超市,鑫源超市。
10月20-22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3.确诊病例91: 常某某,女,33岁,呼和浩特市某学校教师,游客,暂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学府花园小区(民宿)。
10月16日,乘火车到达额济纳旗后参观胡杨林景区。
10月17日,策克口岸、居延海景区、黑城遗址和怪树林景区、晨泰火锅城就餐。
10月18日,金海超市、老百姓大药房(学府花园门口左侧第三家)、锦荣药店、鑫源蔬菜水果店、雨辰生鲜超市。
10月19日-10月22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4.确诊病例92:范某某,男,74岁,退休职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胡杨花园小区。系确诊病例22范某某之父。
10月14日-10月16日,额济纳旗人民医院,。
15.确诊病例93:秦某某,男,35岁,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达来呼布镇劳动渠路伟红洗车行老板。
10月17日,达来呼布镇劳动渠路伟红洗车行、重庆面店、晓花蔬菜店、亿豪商业街小不点童装店。
10月18日,达来呼布镇劳动渠路伟红洗车行、重庆面店、博利万家生活超市。
10月19日,鲜惠超市。
10月20日—10月22日,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16.确诊病例94:代某某,男,81岁。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10月19日—10月26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17.确诊病例95:冯某某,女,54岁,无业,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18.确诊病例96:薛某某,女,53岁,蜀蒙凰城宾馆老板。住址额济纳旗蜀蒙凰城宾馆。
19.确诊病例97:张某,男,38岁,游客。
10月17日,额济纳旗、弱水胡杨林、黑水城景区,蜀蒙凰城宾馆。
10月18日—10月21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未外出。
20.确诊病例98:李某某,女,61岁,游客。
10月18日,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蜀蒙凰城宾馆。
10月19—21日,蜀蒙凰城宾馆。
21.确诊病例99:杨某某,女,57岁,游客。
10月17日,怪树林景区、蜀蒙凰城宾馆。
10月18日,居延海景区。
10月19日,崚鹰商行。
10月20日—10月22日,蜀蒙凰城宾馆。
22.确诊病例100:杨某某,女,68岁,退休人员,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
10月13日—10月25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
23.确诊病例101:秦某某,女,11岁,学生,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10月16日—10月21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团结小区。
24.确诊病例102:任某某,女,80岁,退休人员,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10月13日—10月23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25.确诊病例103:叶某,女,37岁,游客。
10月17日,额济纳旗、蜀蒙凰城宾馆、胡杨林景区。
10月18日—10月21日,蜀蒙凰城宾馆。
26.确诊病例104:安某某,男,52岁,外来务工人员,住址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宿舍。
10月18日—10月27日,白天在工地施工,住工地宿舍。
27.确诊病例105:赵某某,男,36岁,外来务工人员,住址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宿舍。
10月14日—10月26日,除做核酸采样外,其他时间在工地未外出。
28.确诊病例106:杨某某,男,56岁,外来务工人员,住址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宿舍。
9月10日以来一直在工地未外出。
29.确诊病例107:刘某某,男,33岁,S312省道601公里天鹅湖驿站雄雄修车补胎店工人,住补胎店内。
10月16日,京新高速雅干服务区、雪琴水果店、八道桥加油站。
10月17日,天鹅湖东北饭馆、萍聚商行。
10月18日—10月20日,天鹅湖东北饭馆、萍聚商行、巴盟饭馆和雄雄修车补胎店。
10月21日—10月23日,天鹅湖驿站雄雄修车补胎店。
30.确诊病例108:牛某某,男,29岁,外来务工人员,住址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宿舍。
10月15日—17日,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
10月18日,赛汉陶来、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
10月19日—10月27日,国道331线路井项目部工地。
31.确诊病例109:国某,男,29岁,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住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学府花园小区。
10月15日,额济纳旗人民法院、口岸法庭、一路顺饭店。
10月18日、额济纳旗海关、爱心果蔬店。
10月16日—22日,除上述行程外,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32.确诊病例110:赵某某,男,69岁,游客。
10月18日,乘火车到达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蜀蒙凰城宾馆。

10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公布新增2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确诊病例1:鲁某某,居住在天通苑南街道东辰小区,工作地点为朝阳区慧忠北里。为10月28日已通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其弟弟,职业为摄影师,曾于10月23日、24日两次前往北京饭店国际会展中心进行婚礼拍摄工作。
10月23日13:33从王府井站乘坐地铁1号线,在东单站换乘5号线,14:19在立水桥站下车。
10月24日5:49从立水桥站乘坐地铁5号线,在东单站换乘1号线,6:30在王府井站下车。13:08在王府井路口北站乘坐141路公交车,13:55在慧忠北里北站下车,15:26乘坐快3路公交车到立水桥北站下车。
10月25日进行集中隔离,10月25、26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27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10月29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确诊病例2:姜某某,居住在东小口镇店上村,工作地点为东小口镇森林大第居委会。
21日到居住地北侧菜店购物。
22日乘坐公交车上下班,中午到居住地附近亿便利超市购物。
23日乘坐公交车上下班。
24日至26日在东小口镇森林大第社区内闭环工作,未返回东小口镇店上村。
26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2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29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10月29日甘肃省张掖市公布确诊病例王某某和融某某行程轨迹:
王某某,女,52岁,现住址为甘州区鑫发小区,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员工。
10月13日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附近的金玉香食品店购物,其余时间在南街小十字创维专卖店上班。
10月14日上午在青花钰牛肉面(广电大厦对面)馆吃饭,18:08在小区附近的花娘子肉店买菜。
10月15日在甘州区羊头巷红梅烤饼店购物,其余时间上班。
10月16日早上自驾(甘GA3830)上班,9:00在店旁的德生堂药店测血糖,店内大约有3-4人。9:30左右在甘州区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区医院二门诊)测血糖。10:00左右驾车前往周记餐厅(县府街80号穆斯林臊面馆),10:11就餐(付款时间),就餐约10分钟,随后开车上班。11:00前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取血糖化验单,11:30再次前往滨河新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取化验单。
10月17日,步行去店里上班。12:13在青花钰牛肉面馆(广电大厦对面)吃饭。19:00和丈夫一起前往公婆家(东湖小区建筑公司家属楼)吃饭,参加人员共计8人。
10月18日早上9:00步行至西站社区办理业务,10:00左右在国美电器公交站点乘坐19路去区政府政务大厅3楼打印表格,后乘坐新1路回到小区,在小区门口超市复印资料,又到西站社区交给工作人员后上班。下午16:00下班乘坐4路公交车(国美家电站-西景园小区),后到小区附近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9日9:00,因为眩晕症,步行前往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就诊,陈某某陪同。10:00看病结束后步行回上班地点,其中10:10左右到原武装部楼下某烤饼店购买食品,11:00回上班地点附近的德生堂药店购买防疫物资后回店里。14:30独自步行至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做颈动脉血流分析检查,16:00左右到原武装部楼下某烤饼点购买饼子后回到店里。17:00到店旁的德生堂药店购药。19:00左右与丈夫自驾前往乌江镇谢家湾小区送洗衣机,本人未下车。
10月20日9:00和丈夫自驾前往名门首府西区(杏林南路255号)核酸采样,11:00左右在小区附近的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回家。15:00步行至上班地点给丈夫送饭。18:15到小区门口某药店买药,后在山药蛋蛋蔬菜店买菜。
10月21日-24日在家,23日参加小区核酸检测。
10月25日下午在本单元楼道内偶遇本单元202居民李某某。
10月26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接触本单元5楼住户冯某某,23:00左右被集中隔离至甘州宾馆。
10月27日16:00采集核酸,28日3:00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市、区疾控中心复核阳性,遂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后确诊。
融某某,男,51岁,现住山丹县仁爱小区,农民工。系山丹县确诊病例陈某某密切接触者。
9月19日与两名工友自山丹县乘坐火车到玉门火车站下车,3人转乘出租车经桥湾服务区到达桥湾至马鬃山之间公路工地,工地工友约有30人,所在工地相对固定,人员流动性小。
10月20日10:00与14名工友乘出租车,融某某坐后排,在桥湾服务区停留2小时,服务区人员及外地车辆较多,期间在附近小卖部购买零食,14:00由其老板雇出租车(4辆),将14人送至玉门火车站,到站后排队购票,在候车大厅候车,期间上卫生间2次,吃泡面2次。23时04分扫码(绿码)后进站,乘坐T270次列车(3车102座),因乘车人员较多,融某某与其中2人从6号车厢上车,经4、5车厢到达3车厢,期间去卫生间1次,10月21日3:35左右到达山丹火车站,扫码(绿码)出站,4:00由侄子开私家车将融某某与同行3人送回家中。
10月21日白天步行至山丹三和广场采核酸,排队期间与1人有交流,因人多,未采集,步行回家。20:00与儿子到达博祥小区采核酸。采样结束后父子俩步行回家,因其儿子身体不适,在无量阁同济药店及仁和街仁和大药房购买药品,后到仁爱超市购买牛奶,约停留4-5分钟,21:40步行回家。
10月22日未外出,与儿子在家。
10月23日到二楼平台散步。
10月24日11:00时全程佩戴口罩,在仁爱小区内进行核酸采集,采样后回家。
10月25日15:00由山丹县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山丹县中医院隔离病房,后确诊。
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布新增确诊病例3例轨迹:
病例1:马某某,女,37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后街。
10月20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10月21日13:00步行至五星坪小学对面菜店买菜(五星坪中街29号),全程没有戴口罩,菜店内有老板一家三口,逗留10分钟左右步行回家,16:30步行至五星坪小学核酸采集点核酸采样,保持一米线全程佩戴口罩,17:00步行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22日上午无外出,16:20与邻居闵某某骑电动车至五星坪中街粮油店购买面粉,16:37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0月23日上午无外出,16:00在家门口逗留20分钟左右,16:30与其儿子米某某步行至五星坪小学对面菜店买菜,10分钟后步行返回家中。
10月24日12:00与其丈夫米某某都、儿子米某某姆三人步行至五星坪小学核酸检测点检测未果,12:30返回家中,17:00与其丈夫米某某都、儿子米某某、米某某姆四人步行至五星坪小学核酸检测点核酸采样,保持一米线全程佩戴口罩,18:00全家四人步行返回家中。
10月25日9:00未佩戴口罩在院子里与邻居聊天,14: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2:马某某哈,女,12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五星坪后街。
10月20日8:00前往七里河区五星坪小学上课,12:00放学步行回家,13:30因面部出水痘前往五星坪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15:00返回家中。
10月21日9:00左右前往五星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臀部肌注治疗,因五星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员在外开展核酸采样,未开展诊疗服务,9:50返回家中,20:40与其母亲马某某则、姐姐马某某、哥哥马某、弟弟马某五人前往五星坪小学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21:10采样完毕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10月22日—23日,无外出。
10月24日8:30与其母亲马某某则、姐姐马某某、哥哥马某、弟弟马某五人前往五星坪小学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10:00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10月25日14:00因同院邻居马某某核酸检测阳性,马某某哈与其母亲马某某则、姐姐马某某、哥哥马某、弟弟马某作为密切接触人员,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3:朱某,女,23岁,现住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街道三十八佳园。
经流行病学调查,近1个月朱某无外出旅行史。
10月14日—28日除休息日正常上下班,每天6:40左右出门,乘坐105路公交车到西站十字站下车,7:10左右乘坐136路公交车到二十七中站下车,7:35左右到单位(兰州市妇幼保健院)上班(系单位后勤人员),17:30左右下班,五泉广场站乘坐136路公交车到西站,换乘5路公交车回家。(10月14日—19日工作日中午去小西湖大唐宫负一层与母亲就餐,13:20 左右乘坐136路公交车返回单位上班。)
10月15日7:30左右在单位附近早餐店购买早餐,用微信支付。
10月16日14:18步行去奶奶家(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街道北院社区兰工坪路416号),18:00左右步行返回家中,在小区楼下餐馆用餐(收款方为“高原雄鹰”)后在小朱瓜果蔬菜代办店购买水果,随后返回家中。
10月17日14:03步行前往兰港怡家生活超市购物,16:06返回家中。
10月18日7:30左右,在单位附近早餐店购买早餐,用微信支付,17:30下班,17:40左右乘坐136路公交车至小西湖站下车,18:15左右在薯格小西湖店购买小吃,18:30左右在大唐宫负一楼胖奶奶生鲜超市购物,18:30在母亲店铺外等待其母亲下班,19:50左右乘坐105路公交车到龚家湾十字,20:10左右换乘5路公交车返回家中。
10月19日11:52点外卖(外卖员柳某某),12:54在单位门口欣悦购物店购买物品。
10月20日13:30乘坐36路公交车到名城广场(市卫健委)送文件,14:50乘坐36路公交车返回单位,15:43在单位门口欣悦购物店购买物品。
10月21日10:46帮同事刘某到单位门口取快递,10:48在单位门口欣悦购物店购买物品,20:13在富润家园公交站自助充值机充值公交卡后步行回家。
10月22日18:56在七里河区彭家坪蔚然锦和便利店连锁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10月23日上午在家休息,15:40左右与母亲一起前往兰港怡家超市购物,16:20回家,在楼道内无人售货机买桶装水。
10月24日全天在家休息,20:00左右在小区院内排队约30分钟做核酸采样。
10月25日10:20左右,有感冒咳嗽、肌肉酸痛症状,由同事薛某陪同就诊,14:50左右因身体不舒服乘坐出租车(甘A86361)回家,15:15返回家中无外出。
10月26日上午在家休息,12:40左右在龚家湾十字站乘坐105路公交车到西站,13:20左右乘坐136路公交车到二十七中站,13:50左右到单位,18:00左右乘坐33路公交车到西关站,18:20左右乘坐105路公交车在龚家湾十字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10月27日上午去单位上班,14:00左右接到母亲电话后乘坐出租车(甘A86546),16:30到家门口,16:35在小区院内核酸采样,后居家隔离。
10月28日2: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上述公布轨迹有交集及近期有(黑龙江黑河市、山东省日照市,北京昌平区、丰台区、海淀区,河北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廊坊市,甘肃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陇南市、天水市、兰州市,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陕西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川市、吴忠市、青铜峡市,贵州遵义市,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湖北天门市,青海海东市、西宁市,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芒市,四川省自贡市,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乌鲁木齐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者自行驾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五、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大庆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让胡路区
0459-6352331
区值班室
0459-5596291
萨尔图区
0459-6181900
高新区
0459-6040009
0459-6288901
红岗区
0459-6780888
大同区
0459-6161530
龙凤区
0459-6059157
0459-2767159
肇州县
0459-8520361
肇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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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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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信大庆、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编辑 彭勃
责编 彭勃
审核 张卫红 李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