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李京辉领学新职业教育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在5月1日施行。为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下文简称《职业教育法》),加快学校高质量发展,4月25日,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第一时间召开“学法护法、行而不辍”主题学习活动,加强教职工对职业教育法的理解,明确修订意义、增强工作信心。
会上,该校党委书记、校长李京辉对职业教育法修订内容进行了简要概述,逐条逐项领学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全文,重点强调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意义。他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顺应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在法律层面保障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享有同等重要地位。这非常有利于打破传统观念、塑造崭新共识;非常有利于加快整合社会资源,打造中国特色职教模式;非常有利于优化人才培养,拓宽成才成人渠道,缓解万千家长焦虑,高质量实现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
随后,在交流研讨环节,参会人员围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会对职业学校带来的重大影响开展了激烈的讨论。艺术设计系主任周乐生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这不仅增强了职业学校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同时提高了学生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实训处主任刘奇超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为我们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改”指明了新的努力方向,国赛教练和选手倍感振奋。招生培训处主任尹春鹏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为职教学生营造了新的、更广阔的就业前景。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将“产教结合”修订为“产教融合”,一字之差,影响深远。主抓校企合作工作的副校长高勤华提出,“产教结合”提法滞后,校企之间朋友关系已不能适应新发展需求;“产教融合”突出一个“融”字,把学校和企业合成一体,共建共培共育,相互促进携手发展。
据悉,学校将围绕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中心,对内增强师生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对外加快校企融合、中高职携手发展,不断深化专业建设内涵提升、逐步拓宽学生升学、就业“两渠道”,以实际行动为中原职业教育积极探索更加出彩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