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局影视执法大队开展非法安装接收电视卫星信号专项整治
日前,市文体局影视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深入我市元台镇潘屯村农贸大集和村屯逐门挨户的进行非法安装接收电视卫星信号宣传整治工作。
据了解,近期我市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现象有所抬头,并呈蔓延趋势,严重扰乱了我市卫星地面接收卫星电视信号传播秩序。根据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凡未经批准,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有关部门将没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影视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到全市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出动宣传车25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多份。(记者 冷刚 陈颉欣 赵志祥 宋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