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7号)精神,现将重庆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辑/陈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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