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交巡警自掏腰包替违法者缴罚款?咋回事?
近日,一名交通违法者余某来到了涪陵区荔枝勤务大队副大队长杨胜富的办公室诉苦......
原来余某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不相符合的车辆、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900元罚款,同时记24分。
余某称其妻子有心脏病,一直在服用药物,家中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每月收入不稳定,全靠余某每月送外卖赚点钱。
对此次交通违法行为也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改正错误并接受处罚,但是900元对余某的家庭来说,却十分困难的。
杨胜富了解了余某的具体情况后,也对刘某实际情况表示深切同情,当即替余某缴纳900元罚款,并叮嘱余某不要再驾驶摩托车了,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并照顾好家人。
生活纵然有诸多的不容易
但须谨记切不可为一时之难
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来源/涪陵发布
编辑/陈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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